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

非人歷史-騎木驢

水滸傳裡王婆受的「騎木驢」到底是什麼刑罰

水滸傳裡關於武松怒殺潘金蓮西門慶之後,還有這麼一段:

大牢裡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那麼,王婆騎木驢究竟是一種什麼刑罰呢?

 

宋代的刑罰,分「極刑」、「徒刑」和「流刑」三大類。

 

極刑分絞、殺、剮三個等級。

 

絞刑一般適用於婦女,讓她們得一個「全屍」,算是當年對婦女的優待。像王婆、西門慶之類通姦殺人犯,罪大惡極,都應該判處「極刑」。所以王婆得到了當年的「最高獎賞」:不但被判剮刑,還享受了「騎木驢」遊街上刑場的殊榮。

 

書中描寫:

 

大牢裡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這一段描寫,當然不一定是宋代刑罰的實錄,而很可能是明代人加上去的。

 

朱元璋登基做皇帝以後,懲治貪官和淫婦特別兇狠:貪官只要貪污五十兩銀子以上者,就處「活剝皮」極刑,各地都設有「剝皮亭」,剝皮之後,還要「揎草」,放在剝皮亭內示眾。婦女只要因姦情而謀殺親夫,不但要受剮,而且要「騎木驢」遊街。

 

「剮刑」俗稱「千刀萬剮」,江南通稱「殺千刀」,按律法規定,必須剮一千刀,一說三千六百刀。

 

如果低於這個數字,劊子手有受賄的嫌疑,就要「連坐」。因此明代的劊子手技術最高明,剮刑的最高歷史紀錄是魏忠賢的「對食」客氏,剮了一萬多刀。

 

魯迅先生說:中國的婦科大夫因為沒有學過解剖學,根本不知道婦女的肚子裡面有些什麼器官內臟,而劊子手卻「門兒清」。

 

以前老師解釋五刑中的「宮刑」:男子去勢,女子幽閉,都說是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則關起來。魯迅先生經過多方考證,方才明白所謂的「幽閉」,原來是給女犯動婦科手術,讓她永遠不可能再「偷漢子」!

 

中國古代的科學技術,都用在這上面了!

 

『水滸傳』中的這一段描寫,估計明清時代的讀者,大概是人人都明白的。時至今日,刑罰改變,「剮刑」大概還都聽說過,至於什麼叫「騎木驢」,不要說今天的青年人不知道,恐怕許多大人,也不一定聽說過,所以這裡必須解釋一番。

「騎木驢」其實不是「判處刑罰」,而是「附加刑罰」,一般都是當地百姓出於義憤,買通劊子手「法外施恩」的。這種刑罰,一般只施用於「謀殺親夫」的女犯。潘金蓮如果沒被武松所殺,大概也逃不脫這一關。

 

所謂木驢,據歷史記載,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地的製造工藝水準高低,分為繁簡兩種。

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徵「驢毬」,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你不是貪淫麼,驢毬最大,讓你臨死之前充分享受!

女犯被判剮以前,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關鍵是一定要把那「驢毬」插進女犯的陰道裡。

 

女犯負痛,當然要掙扎,所以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遊街。遊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

 

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鑼的原因,絕不是沒有好鑼好鼓,而是一定要和縣太爺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

 

在遊街的過程中,還要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寫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後背,要她高喊:「我是謀殺親夫的淫婦,大家來看我的下場!」

這是中國傳統酷刑中,專門用來對付「紅杏出牆」又加「謀殺親夫」的婦女的。充分體現了男權社會、夫權社會對「不守婦道」女性的殘酷摧殘。

 

所謂「繁式」,估計可能是「科學技術」發達、木製機械製作技術精良以後對傳統「手抬」木驢的技術改進:繁式木驢,肚子裡是空的,四條「驢腿」,各安木輪, 女犯遊街的時候,不是被抬著走,而是有人在後面推著走。

 

關鍵是木輪連著一條「制動桿」,制動桿連著木驢肚子裡的一個「偏心輪」,偏心輪又連著象徵「驢毬」的木棍兒,所以木驢往前推,「驢毬」就能上下伸縮。往往女犯還沒有押到刑場,由於木棍搗爛了內臟,早已經半死不活,氣息奄奄了。(老山羊曰:這樣的刑罰還有人性嗎?)
 


原名:水滸傳裡王婆受的「騎木驢」到底是什麼刑罰
作者:大雜燴
發表日期:於2010-06-17 13:24:31 上帖
轉貼自:煮酒論史
老山羊曰:即使你是天神,也不應該這樣處理人或動物,無論他犯了甚麼錯。


標籤: 非人歷史


Technorati 的標籤: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