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商稱投200萬獲利2億 承認有政府在撐腰
房產商劉生稱花費約200萬元買地蓋商品房出售後,可獲純利兩億元。政府跟開發商的關係,就像是丈母娘和女婿,政府出台的政策基本都是為開發商量身定做的。
5年前,花費約200萬元買地;5年後,蓋了商品房出售,獲純利兩億元。百倍的利潤源自高漲的房價,而背後卻是一個一個的房奴。
劉生(化名),一位來自南方某城市的房地產商人,涉足房地產行業已有20多年。正是他,上述專案的開發商,日前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講述了這個近乎空手套白狼的暴利故事,還有房地產業內鮮為人知的潛規則。
他解釋自己這麼做的原因時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我們開發商利用歷史的機遇賺了不少錢,是該轉型為民眾做點事了。」
房地產的暴利從哪兒來
中國青年報:今年年初,任志強公開宣稱房地產開發拿地成本高,資金周轉時間長,並非暴利行業,您覺得房地產到底是不是暴利行業?
劉生:房地產是暴利行業,這一點無可置疑。
任志強只是講了事實的一部分,沒有講全面。建房成本是由三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土地成本,所以任志強說現在土地價格很高,房子要賣很貴;第二部分是人工費,主要指工人工資,是彈性部分;還有一部分就是鋼筋水泥,這一部分是隨市場水漲船高,隨著市場環境調整而調整的。比如說,上個月賣1000元一噸的鋼筋,這個月賣1100元,但這個成本是可控的。
任志強:我是全國人民最想揍的第三個人
有個調查,開發商買地和蓋房子的有形成本大概占總成本的1/3,包括拿土地,建築材料,人工費用等。還有1/3是管道費用,指國家徵稅及申報費用等合理開支,而且還包括了行賄資金等隱性成本。最後1/3就是開發商的利潤。而實際上,如果運作得好的話,利潤遠不止這麼多。
中國青年報:怎麼運作的呢?
劉生:「用土生金」。
2004年我與某公司合作,註冊成立一個新的房地產公司,一起開發某房產專案。這塊土地是政府拆遷安置用地,按照政府有關文件,按建築面積收取市場地價的 10%。後來我們拿地總共花了約200萬元。這個開發專案土地主要由A村和B村兩村的土地組成。B村的土地已經在一期工程中完成,共21棟農民房,總計 95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實際容積率3.3,而全部工程竣工後的實際容積率是4.0。
中國青年報:你們利用擅自提高容積率來增加利潤,有關部門不會追究嗎?
劉生:一般不會。有時就是利用規劃的空子,比如專案中A村的土地,總共7539.5平方米的土地只有2709平方米是開發用地。其餘4830.5平方米的土地面積已由政府為農民興建了住房,實際建築面積也只有4000平方米左右,容積率在0.82左右。而事實上,當初的規劃容積率是1.6,這樣開發商又多出了0.78的容積率開發空間。
中國青年報:除了提高容積率,還有什麼管道增加盈利?
劉生:當然還有。
我再告訴你兩個開發商的生財之道。比如我們這個房產項目總建築面積4萬多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3.4萬平方米,商業面積3000多平方米。第一個生財之道是,這3000多平方米商業面積合同上沒有說明,是開發商的紅利,至少價值1億元。
另外一個就是,總建築面積減去商業面積、按合同規定歸還農民的1萬平方米及給農民興建的4000平方米住房後,開發商的可售面積還有3萬平方米左右。按照該項目樓盤現在均價12000元/平方米來算,一共可售近4億元。而每平方米的各種成本大概在2500元,因而建築商總成本在1億元左右。最後再減去建築商利潤和其他費用1億左右,開發此項樓盤,開發商總共可以獲益兩億元,另外還有一個價值1億的商業面積用地。
從這個過程中你就可以看出,開發商是怎麼把200萬元變成兩億元的。
制度給了房地產商特權
中國青年報:為什麼開發商會有這麼多空子可鑽呢?
劉生:這是因為我國目前房地產制度缺位。我國是公有制國家,土地歸全民所有。土地在沒有開發之前都是一樣的,沒有經濟價值。但土地一旦蓋了房子,就有了很大收益。
房地產開發是一個系統工程,其中土地是首要的。我國法律對土地開發有特別的規定,很多人即便是擁有土地但也不可以開發。國有土地要發展,負責具體操作的是房地產商。集體土地要發展,也要通過房地產商。這些規定導致房地產商「專業」了起來,其他人即使是擁有土地但也不可以開發。
中國青年報:你認為我國現在的土地出讓和開發制度有缺陷?
劉生:制度給了房地產商特權,另一方面制度又衍生了私權。
我們知道,所有的政策本身都有滯後性,但做出政策時的動機卻是具體的部門或個人,這樣專業的房地產商便有了目標及利益輸送的目標。政策的缺位元或錯誤更加讓房地產商如魚得水。比如一些地方一會兒推出「購房入戶」,一會兒又取消,政策變化背後無不有房地產商的身影。
中國青年報:有人說房地產是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
劉生:錯了,開發商開發房產幾乎是零投入。在房屋預售制度下,開發商拿購房者的錢來做自己的開發資金,房產開發商蓋房子是不要錢的,「空手套白狼」。
在房屋預售的時候,開發商幾乎可以收回全部成本,甚至還有盈餘。拉水泥、買鋼材、付工資全由建築商包乾。開發商等房子售出賺到巨額利潤後才給建築商清算工程款。這就是「蓋房子不要錢」的商業模式,具體來講,就是拿你業主的錢來做我的開發資金,加上建築商墊資蓋房,既是現實,又是合法的狀態。銀行還會大力支持,因為銀行也獲得了最大的收益。銀行的按揭貸款利息部分最終是比本金還高,而且是先還利息後還本金的。
政府跟開發商的關係,就像是丈母娘和女婿
中國青年報:現在百姓都說你們房地產商背後都有政府在撐腰,是這樣嗎?
劉生:術業有專攻,房地產商是一個專業,必然獲得壟斷的利益。而這種利益的獲得是與政府間的合作分不開的。我給你舉個我20多年前收地的例子,你就明白了。
土地只能是政府徵收,我們自己不能徵地,國家徵用以後再賣給我們。政府按每畝1.6萬元的價格從農民手上收過來,再按每畝20萬元的價格賣給我們。我們沒有和村民談,政府征了地就給我們了。我們躲在政府後面,那時候還沒有招拍掛這個概念,只有行政劃撥和國家徵用。一開始我們就是搞房地產開發,只是村民不知道。而對於村民來講,地是不要錢的。在這種特定環境下,哪個村能把土地賣掉,那是很能幹的,因為把土地變現了。80畝地賣了,每戶都成了萬元戶,所以村民先前還是很樂意的。後來村民知道實情後才心理不平衡了。
中國青年報:政府和開發商到底誰是贏家?
劉生:都是贏家。一個房地產項目,政府可以賺1000萬,這是國有資產,所以政府就算幹了一個大好事,而且也帶動了當地的就業,帶動了當地GDP的發展。房子建好以後可能賣到3000萬,這樣我們就賺了2000萬。
中國青年報:這樣說政府和開發商像是一個合作的關係。
劉生:政府跟開發商的關係,就像是丈母娘和女婿。有句俗話說: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歡喜。我們現在幹部的評價體制是看GDP、就業和投資,這些都離不開開發商。政府希望房地產商拿地之後好好蓋房,然後能拿到好處。
政府出臺的政策基本都是為開發商量身定做的,比如房子不好賣的時候,就出臺購房入戶政策,肯定就會有很多人借錢也要買房了。
怎樣才能降低房價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是什麼原因造就了我國現在的高房價?
劉生:房價上漲一定程度上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改革開放30年,我國經濟得到了大發展,土地自然會增值。政府出讓土地,政府得了最大的紅利。房地產商是做這個具體事情的人,而他們跟政府合作,所以開發商也是獲益的。
但房價漲到現在這麼高,是因為我們發展房地產是學香港的。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人當年在香港的時候因為不想背歷史的包袱,就用土地來做文章,政府只開發1%的土地,因為供需嚴重不平衡,自然抬高了房價。這樣,就讓有錢人來操這個攤。
中國青年報:這樣一來,很多香港平民百姓住不起房怎麼辦?
劉生:在高房價政策的同時,香港政府修建了大量的公租房,用於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現在香港大概28%的人住公租房。而我們學香港學歪了,我們只學了高端商品房這一塊兒。所以我們現在解決老百姓住房問題的辦法,也是增加保障房,這樣才能既滿足有錢人的需求,同時也讓老百姓也有房住。中國的住房政策一直是缺位的,許多問題不能完全用市場化的方式來解決,比如看病、教育和住房,全部市場化,現在問題顯現出來了,才發現要補課。
中國青年報:為何市場化解決不了住房問題?根源是什麼?
劉生:根源是我國人多。
中國青年報:住房不通過市場來解決該怎麼解決?靠行政分配?
劉生:理想的住房格局是,大多數人住在政府的房子裡,1%的人住私有房產,99%的人住政府房子,既滿足有錢人的購房需求,也解決普通老百姓的住房問題。至於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比例,要根據各地的情況而定,總的來說住在政府的房子裡應該是多數,住商品房是少數。
中國青年報:但是房子作為一項固定資產,有投資的價值,有開發商就說房子本身就是給有錢人蓋的。
劉生:這話沒錯,房子是有投資屬性的。但作為國策,中國要保證社會的和諧發展,長久穩定,房子只能是拿來住的。現在我們看到房地產政策出現了一個根本性的改變,就是把房子定位為是用來住的,現在中央已經有一個很明顯的意圖,就是房子的功能是用來住的,所以不允許去炒。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怎樣才能扼制房價不斷飆升?
劉生:房價高的原因,一是政府缺位了,另外就是我們的政策有空子可鑽。政府應該做保障性住房這一塊兒。但是我們保障性住房推出17年了,沒有一年真正去執行。
政府應該大量興建保障房,用來解決普通老百姓的住房問題。而且由於保障房所有權是政府的,這樣土地增值以後產生的利益是政府的。現在政府已經開始加強保障房建設,如果政策實施得好,肯定是可以拉低房價的。
中國青年報:開發商是否願意建設保障房呢?
劉生:在形勢不好的時候,有的賺總比沒的賺好。前兩年房地產不景氣的時候,萬科在廣州拿了一個40萬平方米的土地,就是幫政府打工嘛。什麼概念呢?就是萬科把它開發商的角色降低到建築商,在裡面收個工本費。
本報北京7月1日電
本報記者 王俊秀 實習生 譚偉
原名:一語道破天機!房產商自曝投200萬獲純利2億 稱政府為其撐腰
原作:2010年07月02日03:39中國青年報王俊秀
發表日期:2010-07-02 08:52:45
轉貼自:今日關注
轉貼日期:20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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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強
任志強:我不想給扔鞋者的一生留下傷害
任志強,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華遠集團總裁,同時兼任北京市商業銀行監事、新華人壽保險公司董事。持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自1993年起改組成立了北京市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創建了"華遠"品牌,在房地產界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在業內被稱為“大哥大”。另有,北京思倍馳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任志強。
山東萊州人,1951年3月出生1969年1月陝西省延安縣馮莊公社插隊
任志強先生延續著他一貫的風格,有理有據地、自信滿滿地證明著,華遠早在《物權法》出臺前就首創的業權制度是房地產企業可以借鑒的一條應對《物權法》實施變化的成熟之路。說實話,筆者在此之前,不是很瞭解華遠的業權制度,只知道華遠的確在推動開發商與業主權利明確方面起了積極作用,有幸在現場得以詳解。華遠的業權制度,就是開發商在和業主簽訂購房合同時,就會明確地告知購房者,樓盤內哪些面積的收益是開發商的,哪些是業主的,如何分配,都很清楚地寫進合同。因為在知情權上沒有蒙蔽業主,既避免了將來的物業糾紛,也從一定程度上實踐了《物權法》對私權保護的精神。當然,這要求開發商事先做很多功課,要有一套嚴密準確的核算體系,準備一大堆契約合同,因為這些是沒有房管部門印發的制式合同的…
來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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