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最後日誌



我和哥最後的合影

2010年2月18日晚上我哥(陳華)在建陽市超越夢想KTV參加同學聚會,大概在晚上九點左右,在聚會中的王貴生打電話給熊星,說同學聚會,而熊星不在我哥邀請的行列,自然不受歡迎,前面我哥已經喝得有點上頭,不太想喝酒,更何況是不受歡迎的人,從初中畢業到這次聚會才第一次見面。

熊星敬我哥酒的時候,我哥剛好在接電話,包廂內太吵,於是準備起身到外面接聽電話,把酒杯準備放桌上,沒放穩灑了。

熊星當場就惱火,他隨身帶的馬仔鄭進友就上前踢了我哥二腳,這時被在場的同學勸開,大家都說熊星不能這麼做,應該向陳華道歉。

熊星和謝春芳老師在包廂外不知道談了什麼,就向陳華道歉:「陳華我錯了,對不起。」

這時我哥回一句:「都是兄弟這點小事算了。」

大家都以為這事就了了,都沒放在心上,我哥起身去買單。

買完單,這時熊星說:「阿弟(鄭進友綽號)請陳華去喝茶。」

這時鄭進友就上前叫我哥。周圍聚會的同學還沒散,都不讓我哥去。

這時我哥的鐵哥們王忠金,來接我哥去他賓館睡覺,我哥也喝得有點上頭了,

於是,王忠金扶著我哥到了「超越夢想」門口時,熊星本人上前對我哥說:「兄弟前面的事都了了,只是有點私事想和你聊一聊。」這時身邊的同學聽他這麼說就放心。

熊星拉著我哥離其他同學有五米距離的時候就喊了一聲:「打他!」

鄭進友上前就踢了我哥幾腳,當時我哥剛要爬起來又被他踢倒,這時早候在「超越夢想」門口的童本亮和董貴文也衝上前拳腳相交。

當時我哥同學見狀衝上前拉開他們,我哥已經不省人事,口吐鮮血。

熊星看著地上一動不動的陳華:「阿弟(熊星馬仔鄭進友的綽號)我們走。」

送到建陽市二院經醫生診斷為腦死完。

2010年2月20號下午,刑警大隊白雄支隊長通知本人到刑警大隊拿熊星父母送來的三萬塊賠償款,並向專案隊長白雄瞭解案件進展情況。

當問到目前抓到幾個人時,白雄說熊星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當時我氣壞了,請問:「白隊長,法律的哪一款哪一條能說明他無罪的?」

白雄說:「你別在我這裡說,拿出證據再說,我們辦案是需要證據的。」

這時身邊氣憤的大嫂毫不客氣的問道:「你們到底收了熊星家多少好處費?」

聽到大嫂這麼說,當場白雄滿臉漲紅,我冷笑道:「能把殺人犯放出來的人不會是他,他沒這能耐。我拉著家人就走。」

2010年21日早上七點左右,接到朋友打來的電話:「剛才熊星在和別人說他在趕快辦護照離開中國。」

天哪!這就是中國的法治社會,全家都發動到處找人申訴。

一位北京的好友打電話說;「你明天去找建陽市紀委,越快越好!」

2010年2月21日上午,本人拿著刑事控告狀到建陽市公安局督查科和建陽市紀委上訪,控告建陽市刑警大隊外泄證人證詞,以至於熊星出獄後到處活動威脅證人 改口供,以及刑警大隊大隊長的妻子親自打電話求證人改口供。

下午二點市紀委電話通知已確認此事卻有違紀,已通告公安局長督促此事,

三點四十六分公安局督查科長陳宏打電話給我:已查實刑警大隊長王昇為熊星姑夫,已讓他避嫌。並已督促抓捕熊星本人。

2010年2月21日晚上十點熊星被抓進看守所,

2010年3月5日經刑警副隊長周聖燦的見證下,簽訂民事賠償協議書。

在簽訂協定時一再問周副隊長,不會民事完你們把人釋放了吧?

周隊長好笑道:「你以為公安機關是你開的,他們賠完了錢,我們公訴機關一樣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在他的一再勸說下。心想:「他們不至於無法無天到這程度。」

在辦完哥哥的喪事,回到廈門。

2010年4月2號,聽人說親眼見到熊星已放出來。

當天到刑警大隊找到大隊長王昇,經確認說:「刑警是按故意傷害致死案上報建陽市檢察院,而檢委會研究為過失傷害致死,只收押鄭進友本人,釋放熊星及童本亮、董貴文。」

光天化日,明目張膽的串改了案件的整個事實!

2010年4月16號來到南平公安督察科信訪,在我自我介紹一半時,他們竟然對整個案件都很清楚,我在驚訝之餘,得到的回答是,「既然你們得到了賠償為什麼還要上告,其實中國也學西方,一般賠償完都不追究。」

我回了一句:「如果是你兒子被殺了,賠錢給你,你行嗎?如果都是這樣,以後的中國大家都拼命賺錢,看誰不爽就殺誰,反正錢可以擺平,」

這位被我這麼一搪塞,不好意思的笑:「你看我這裡一大堆的案件未審核完,都在加班審核,要不這樣,你材料放這裡。」

看著他把申訴材料話往放桌上一放,我心涼了。

2010年5月9號晚上九點左右,家裡來了一群社會閒散人員,頓時左右鄰居都出來看熱鬧,他們口頭威脅我爸:「如果你們繼續上訪,你們家還得死人,有人出價人民幣壹拾萬滅你孫子,出價人民幣伍拾萬滅你女兒,」並且把手機短信給我爸看,看我在廈門的家庭住址。

2010年10號清晨六點爸給我來了電話:「紅呀!他們派人要去滅你,你怎麼這麼不小心把廈門的住址讓他們知道了?」

聽爸說完我在廈門的住址,我好笑道:「爸,你放心這是我信訪申訴書上寫的地址,我早預料到信訪的相關部門不可靠,哪地址是我不住的房子。」並勸爸去報警,讓這些公訴機關看看他們包庇罪犯的後果。

我爸于2010年5月11日向陳華被害一案專案組大隊長周聖燦報案。

建陽市檢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說道:「你哥我認識,死了太可惜了,我以前一直是你哥設計的髮型,你哥多好脾氣的一個人,怎麼會惹上這種事。我告訴你,你哥的案子 在公安時就把口供給改了,小妹妹我只能告訴你這些。」

到了檢察院申控科,門口竟然親眼見到檢察院的人對一位八十歲的老婦人放聲怒吼!通過對話才知道,這位老婦人的兒子被人殺了,竟然沒立案!而所謂「為民服務」的公訴機關竟然用這樣的態度對待一位白髮蒼蒼老婦人!陸陸續續聽到建陽陌生人訴苦:「建陽就是舊社會時期的國民黨。在建陽,8年的牢只要四萬塊就能解決,在水吉發生殺人案花一百萬就可以了結……」問世間何有青天!

知道了,中國的法治社會只是給有權勢的人。

上訴,信訪的路很遠很遠!

原來的我活著真的好天真!

別人說政府很黑,我竟然對別人笑道:「別這麼憤世!」

現在親身體驗到政府某些高高在上的領導為了錢,所露出的醜惡嘴臉。





原始名稱:如果我被滅口, 這將是我留在世上最後的日誌!

作者:xmxielaili888

提交日期:2010-5-20 15:48:00

轉貼自:天涯社區
轉貼日期:20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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