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堅決取消各銀行收取「數錢費」的許可

編號:E政案第4901號
案由(提案主題):堅決取消發改委對各銀行收取「數錢費」的許可
提案類別:民生類
主辦(上報部門):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協辦:國務院辦公廳、發改委
提案人: 仁文主意
政治面貌:群眾

內容:

這幾天,在媒體與網路引起非議的銀行「數錢費」據說是經發改委同意的,但是,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明白,這發改委同意銀行收取「數錢費」的依據是什麼。
首先,我們都非常清楚銀行數錢的性質不是在為儲戶提供服務,他們不是為數錢而數錢,而是銀行自身工作的需要。其次,我們也十分明白銀行數錢的目的,銀行的利潤是存款與貸款兩者之間的利息差價,他們數錢是為了收儲,收儲是為了更多地放貸,通過放貸產生更大的利潤。銀行清點儲戶的存款,是自身利益的需要,並不是儲戶要求或者強迫的,所以,銀行清點錢鈔,無論是零鈔,還是大鈔,與儲戶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儲戶到銀行存錢,固然是為了博取那微薄的利息,但是,這個利息是銀行為了吸儲的一種利益誘惑,銀行的目的不是為了吸儲,而是為了放貸,如果銀行不是為了利用儲戶的錢進行放貸,獲取存貸之間的利息差價,銀行就不會給付儲戶存款利息,如果儲戶不把錢存到銀行裡去,銀行就沒有錢可以放貸,也就不可能獲得巨額的利潤,因此,儲戶去銀行存錢也是對銀行業務的一種支持,而不是在給銀行增加麻煩。

儲戶存到銀行裡的錢並非是只進不出。儲戶不光會把錢存到銀行裡,同樣也會到銀行提取自己的存款,因而,數錢就不僅僅是銀行單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在銀行收儲儲戶的存款時,由銀行方自己履行數錢的責任,而當儲戶到銀行提取自己的存款之時,這個責任就得由儲戶去履行,由此可以肯定,他們任何一方的數錢都不是為了對方,銀行數錢是為了檢驗所收儲的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儲戶數錢也不外乎這個目的。當然,許多儲戶出於對銀行的信任,也因為在銀行數錢太招搖而會放棄數錢,但是,他們同時也放棄了自己今後對這些存款差錯進行索賠的權利。當然,銀行也可以象儲戶一樣放棄對存款的清點工作,但是他們未必願意。

一樣的數錢——銀行清點存入的款項,儲戶清點提取的款項,兩者性質一樣,目的一樣,數量上因為多了存款利息,儲戶所數之數還要比銀行所數之數更大。儲戶存入的時候是硬幣,儲戶取出的時候未必不可以是硬幣,存入的200個硬幣,儲戶取出之際可能是201個(加上利息。許多情況下,儲戶想要硬幣銀行還一定願意給),為什麼在儲戶存入200個硬幣的時候,銀行可以向儲戶收取5元的「數錢費」,而在儲戶提取201個硬幣的時候,銀行就沒有說要支付給儲戶「數錢費」呢?!

所以說,發改委所作出的同意各大銀行向儲戶收取「數錢費」的這個決定非但缺少合理性,同樣也缺少合法性,既然銀行數錢不是為了儲戶,他們憑什麼向儲戶收取「數錢費」?!有網友把這種收費說成是霸王條款,其實,這種「數錢費」除了有一個經發改委許可的「合法」外衣,與搶劫已經沒有什麼區別!

如果銀行一定堅持要收取「數錢費」,只有在一種特定的情況下才可以,即銀行清點零鈔是一種純粹意義上的清點,不是為了收儲,而只是一種義務、一種服務,比如銀行清點零鈔只是為了方便他人的一種兌換。因為銀行為客戶提供了服務,這種服務銀行沒有利益可言,而銀行的員工為此付出了勞動,銀行得為員工的勞動支付報酬,故而,作為接受服務的客戶就應該為此支付費用。

建議:
堅決取消發改委對各銀行收取「數錢費」的許可,如果銀行一定堅持要收取「數錢費」,只有在一種特定的情況下才可以,即銀行清點零鈔是一種純粹意義上的清點,不是為了收儲,而只是一種義務、一種服務,比如銀行清點零鈔只是為了方便他人的一種兌換。因為銀行為客戶提供了服務,這種服務銀行沒有利益可言,而銀行的員工為此付出了勞動,銀行得為員工的勞動支付報酬,故而,作為接受服務的客戶可以為此支付費用。


原名:堅決取消發改委對各銀行收取「數錢費」的許可
原作者:仁文主意
轉貼自:E政廣場
轉貼日期: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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