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處理上訪的方法
上訪,古謂之鳴冤。不平則鳴,古今同理,百姓積怨難平,或認為裁定不公,即可向更高一級的衙門申訴,以求得公正的裁決。
只要當時社會不是黑到暗無天日,官員就不敢官官相護,問題不難解決,即使官官相護,如果最高統治者下決心主持公道,也是可以解決的,慈禧為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廢除一百多個高官。為一草民而罷黜百官,這在現代已近乎天方夜譚。
古人上訪既不非法也不違法,男人不用擔心被打斷腿,女人不用擔心被強姦,男女均不用擔心被送入精神病院,當然更用不著擔心被拘留、被攔截、被恐嚇、被追捕,只要備足盤纏,到達衙門口擊鼓鳴冤,官員就得放下手中公務升堂受理,不敢有絲毫怠慢。
古代官員注重為官聲譽,又大多秉承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不敢胡來,為卸任告老還鄉計,至少在家鄉父老鄉親面前不敢隨意耀武揚威,權力也非常有限,至少無權隨意拘禁百姓。
河南一農民欲用鄉長茶杯喝水被拘7天,
福建一婦女向市委書記下跪喊冤被拘9天(老山羊註:2010年4月7日福建南平),
大批群眾到遼寧省莊河市政府反映村幹部涉嫌腐敗的問題,要求市長出面接待但遭拒,於是在政府大樓門口集體下跪(老山羊註:2010年4月21日遼寧省莊河市),
河南內鄉法院竟然在門口懸掛標語:上訪一次拘留、上訪二次勞教、上訪三次判刑,
深圳明確14種「非正常上訪」 禁止到中南海天安門(老山羊註:2009年11月11日)。
(老山羊曰:真真豈有此理!)
網上流傳的遼寧莊河市群眾下跪圖
莊河市長孫明
二十四史尚無一個小小鄉長或區區州官可以隨意捕捉百姓的記錄,至於千人下跪也跪不出市長一面,即使是最浪漫的幻想家看來已近於上古神話。
鳴冤其實就是一種民告官的直訴形式,民有冤屈,當地衙門不能伸張,便可越級向上級衙門伸冤。家天下時代的皇帝們,只要稍有點智慧,都會把百姓的鳴冤叫屈視為民情上達的重要載體,用輿情監督官員,並以此化解官民矛盾,維繫社會穩定。今非昔比,而今上訪被送精神病院官員斥其激化矛盾,是非顛倒若此,百姓夫復何言?
古時堯帝設誹謗之木,稱為華表木
中國歷代,只要社會肌體健康,民情上達的管道是暢通無阻的,政府的責任是保障上訪權利,設立便民告狀站。早在堯舜之時,便已出現了「進善旌」、「誹謗木」以及「敢諫鼓」等直訴形式。西周又設立了「路鼓」和「肺石」。秦漢時設有公車司 馬,專門負責接待直訴事務,從魏晉開始,正式設置了「登聞鼓」制度,使直訴制度漸趨制度化和正規化。
山西疫苗受害者法院外擊鼓
所謂「登聞鼓」,是取「登時上聞」之意,源自西周的路鼓,魏晉時期形成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楊三姐告狀就是用的這種形式。登聞鼓可以說是沿用了兩千多年的訴訟形式,自從有了登聞鼓,「擊鼓鳴冤」老百姓告狀可就方便多了。
聞鼓升堂,是對衙門官員的起碼要求,如果敲到點子上,聲聞皇帝,冤案可能立刻解決。
南朝梁武帝時,京城建康就發生了吉翂擊鼓救父的直訴事件。
南朝梁武帝蕭衍
吉翂的父親是吳興原鄉縣令。由於父親為官清廉正直,因此招致了一些人的不滿。這些人便羅織罪名,要將吉翂的父親置於死地。在一個貪官橫行的社會裡,作一個清官是很危險的,一個不會同流合污的清官,不僅很難融入官場主流群體,而且可能自身難保。正如在一個殺人越貨的土匪窩裡,要做一個心慈手軟的優秀土匪是很困難的一樣。所以,聖人傳語後人:邦有道則仕,無道則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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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被押送到中央的廷尉審理,熬不過酷刑,便「供認不諱」了,被朝廷判為死罪。吉翂時年15歲,情急之下趕赴京城,敲響了登聞鼓。鼓聲驚動了梁武帝,下令廷尉卿蔡徹查此事。蔡法度將調查結果向梁武帝作了彙報,梁武帝立即下令赦免了吉翂的父親。
恐極呼天,痛極喊娘,人同此心,事同此理,連高壓鍋都要呲呲作響,而況人乎?「呲呲」就是最好的穩定,把排氣孔堵死了,固然可以得到片刻寧靜,但這個穩定能保多久?一個社會,有人發聲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萬籟俱寂。
使天下人,不敢言而敢怒,是哪個朝代的事情?
古代百姓可以告御狀
告御状
古代的老百姓有福啦,不僅可以擊鼓鳴冤,而且還可以「告御狀」。專制政體下,冤獄時有發生,上訪現象也常見史書記載,將狀告到皇帝面前,歷代都有。
所謂告御狀就是平民百姓將申訴信直接送皇上,或在皇帝出巡時,攔駕遞上申訴信。既然是需要皇帝親自處理的案件,當然是涉及重大冤情的刑事案,或者是事關民生的民告官案件,像偷瓜摘葫蘆之類的小事就不必麻煩皇帝閣下了。
皇帝閣下對百姓的「越級上訪」,不僅不能心生厭離,還要從制度上保障子民的上訪權利。大明朝朱元璋先生就曾規定:庶民可直接向他反映情況,任何官員不得阻攔。清王朝明文規定,各部門不得扣壓平民的上書。百姓只要理由正當,攔路告狀也是可以的。康熙帝一次南巡時,蘇州一位士民就曾攔轎上書,要求減輕蘇州百姓稅收負擔,康熙帝停轎御覽,當即下令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減免稅收。
尊重上訪者,認真處理其申訴,在中國古代是一個傳統,不是個別帝王這樣做。崇禎年間,奸相溫體仁當政,朝野上下,無不切齒痛恨。一知縣被溫陷害受到重處,其母到京城,每天在大街上等候溫的官轎,見到就亂罵,並用石塊磚頭亂投,成為京師一景。崇禎無奈,只能給溫加派衛兵。即使是政治特別黑暗的元朝,告御狀也不會被視為「非法」,上訪者會受到保護,不會發生湖北兩男子因拍攝上訪被送精神病院之類的怪事。
元順帝時,西元1345年冬,朝廷派遣朝員王士宏等「宣撫諸道,問民疾苦」。這些欽差每天花天酒地,哪管民間疾苦。江西一位有良知的知識份子黃如征出於義 憤,不遠萬里趕到京城攔駕上書。他在信中舉報說:朝廷派往江西、福建的官員早被當地不法官員腐蝕收買,成了他們的保護傘,建議元順帝懲處那些貪官污吏。元順帝「親覽其書,喜見於色」。為保障上訪者的人身安全,順帝特意吩付身邊的大臣,安排黃如征住進招待所加以保護。幾天後欽授黃如征為「江西等處儒學提舉」 並命侍衛護送出京。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隱,黃如征沒有接受任命,悄然返鄉。至於王士宏等欽差,雖未受到嚴厲處分,卻因官譽不佳,此後一直未予重用。
元順帝
古代有古代的情況,現代有現代的情況,但尊重上訪者的權利,古今同理。
上訪不僅可以讓政府直接瞭解民情,碰上英明的皇帝,甚至可以促使國家向文明靠攏。歷史上就曾經有過皇帝從諫如流、因上訪廢除惡法的記錄。漢代緹縈上書救父 講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
緹縈的父親淳于意醫術精湛,聲明遠揚。由於一次誤診,地方衙門給他判了「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淳於意 膝下無子,只生了五個女兒。在臨行之時,他指著自己的女兒們罵道:「可惜我沒有生下一個兒子,在關鍵時刻,一個有用的也沒有!」幾個女兒除了哭就是泣。最 小的女兒緹縈情急之下,決定跟隨其父到京城長安,設法搭救父親。
緹縈
一個弱女子,隻身他鄉異地,那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艱難困苦,可想而知。眼看父親就要受刑,緹縈竟然想到直接給皇帝寫信申訴冤情。上訪信寫得感天動地,其中一段尤其動人:「一個人如果被判處死刑,就不能復生;而一個人如果被判處肉刑,臉上被刺字、鼻子被削去或雙腳被砍斷,也都無法再生。被刑之人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有任何機會了。如果父親的冤案不能平反,我願做一名官奴婢,替父贖罪。」緹縈的信很快便送到了漢文帝的手中。文帝看罷,被這個弱女子的孝行所感動,隨即下達詔書予以赦免,同時下令廢除了綿延千年的野蠻肉刑。
緹縈
一個普通的百姓來到京城,竟然可以直接給皇帝寫信,並由皇帝親自辦理,給百姓一個說法。這種民情上達機制,今已蕩然無存。山西臨縣上訪村民被判「敲詐勒索政府」獲刑3年,中國歷代無此先例。
告御狀的情景,而今難再,我們只能在電視劇裡過過眼癮,發發懷古之幽思了。
古代可以狀告皇親國戚
中國人螞蟻般吃苦耐勞、牛馬般順從馴服,以強大的暴力機器和無孔不入的謊言駕馭這些低等動物,對任何一個統治者來說都是一件非常愜意的事情。作為回報,歷代治者都要為子民立一個貞節牌坊曰勤勞善良,以鼓勵百姓再接再厲,發揚光大,最好耐勞到吐血,馴服若寵物狗,以此換取一統江山,萬年基業,龍子鳳女,代代相傳,金枝玉葉,永不變色。
屈死不告狀,是中國人祖傳的保身秘方,除非涉及生存或生命此類生死攸關的大事,否則,不會以身家性命為賭注,走上艱難的告狀上訪路。好在古代民意上達機制尚存,子民不僅可以擊鼓鳴冤,還可以告御狀,由皇帝閣下親自受理。告御狀非同小可,那肯定是一般官員處理不了 或不敢處理的大案要案,有的事關高官徇私枉法,有的可能涉及皇親國戚,情況非常複雜,非皇帝出面不足以擺平此案。特別是狀告皇親國戚,等於直接跟皇帝叫板,勝敗難測,皇帝能否主持公道,也往往成為一個社會正義是否缺失的晴雨錶。開明的皇帝,為長遠計,有時也不得不犧牲皇權利益,以維護社會正義的形象。
北宋年間,發生了一起農民因土地糾紛告御狀的事件,因被告來頭太大,以至百姓不得已聯名具狀,直接告到了哲宗皇帝面前。該被告不是別人,正是哲宗的母后 ——向太后。案情不複雜,但處理起來一波三折,耐人尋味。
哲宗
向太后皈依三寶,一心禮佛,這本來是功德無量的好事,但她老人家為了給自家建造功德寺,卻強行霸佔了數百戶農民賴以生存的耕田。失去了土地的百姓們被迫聯名狀告太后侵佔民間土地,威脅到他們的生存權。狀紙很快傳到了哲宗手中,哲宗立即下令開封府的官員調查此事。當時的府尹王震、戶部尚書蔡京等人出於維護皇權利益的需要,認定這些梗地為官家土地,向太后使用這些土地屬合法行為。是非顛倒若此,一時民意沸騰,滿城風雨。農戶們怨氣難消,二次將申訴材料遞到哲宗手中,哲宗再次下令徹查此事。為了防止徇私枉法,這次哲宗將查案的任務下達到了開封縣。此時任開封尉的叫范正平,他是名相范仲淹的孫子,為人剛正,不畏權貴。經過查驗,范正平發現被太后家強佔的土地確為農民私家土地,政府無權強征。哲宗在瞭解了事實真相後,下詔土地歸還農民,寺院改在城外修建,同時,鑒於王震、蔡京等人查案疏失,給政府造成不良影響,決定處以罰金,以示薄懲。
近年來在徵收徵用土地過程中損害農民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保護農民的耕地不被非法佔有,是歷代政府的基本職責,別說地方政府不敢強行征地,就是皇親國戚也不例外。
正義缺失是體制正義缺失的結果。什麼是正義缺失?就是不講理,因為無理可講,正義得不到伸張,結果邪氣肆虐。所以,民怨沸騰,冤案叢生,應該從深層次的體制上尋找原因。誰有資格製造正義缺失,當然是政府。以此故,鳴冤上訪通常與告官密不可分,而官官相護是中國一大特色,綿延千年,經久不衰,於今尤甚。於是,芝麻大的小事,由於處理不公,最後演化成通天命案,內蒙一對夫妻赴北京上訪縱火自焚,誰之過與?
敢為百姓做主的清官
一個時代冒出幾個清官,是百姓的福氣,也是朝廷的福氣;假如一個社會貪官污吏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清官若麒麟出世,子虛烏有,百姓自然不能期望這樣的社會能有什麼作為,治者也別奢望冒充什麼盛世,欺世盜名。
話扯遠了,回到男人的脖子。「男兒膝下有黃金」是一句古話,老傢伙們常常以此激勵後生保持陽剛本色。「男兒項上有鋼筋」是楊老的發明,意在表彰古代優秀男兒寧折不彎的氣概。「任他皇親並國戚,犯法難逃虎頭鍘」,誰有膽氣喊出這種豪言壯語?黑臉包公啊。一個雞脖子的男人能講出這樣擲地有聲的話?沒有高風亮節的的浩然正氣,焉能如此錚錚鐵骨?
比包公早一千年,還有一個叫董宣的人,其脖子的硬度比之包公毫不遜色,連光武帝劉秀閣下都贊其為「強項」。只不過因為中國古代優秀的男人太多,群星璀璨,光彩奪目,董宣的事蹟遂被歷史塵封了。
董宣
為百姓主持正義冒犯皇親國戚者,歷代不乏其人,但為百姓伸冤敢與皇親國戚叫板,跟皇帝大吵大鬧者,確實為數不多。
董宣之所以被劉秀稱為「強項令」,緣于他在皇帝面前跟「皇姐」打的那場官司。董宣任洛陽令時,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的奴僕仗勢殺人,因為湖陽公主的包庇,兇手躲在公主府裡不出來。受害人家屬一紙訴狀告到董宣哪裡。 因為不能進公主府去捉拿兇手,董宣就天天派人在公主府門口蹲坑守候。
有一天,湖陽公主坐著車馬外出,跟隨著她的正是那個殺人兇手。董宣得到了消息,就親率法警趕來,攔住湖陽公主的車,要求交出兇手。
湖陽公主大怒,認為董宣冒犯了她的尊嚴:「好大的膽,竟敢攔我的車馬?」
董宣拔出寶劍,聲明湖陽公主不該放縱家奴殺人,更不能包庇兇手。他不顧公主阻撓,下令把兇手逮起來,就地正法。
湖陽公主連驚帶嚇帶氣,差點昏死過去。她趕到宮裡,向劉秀哭訴董宣冒犯皇家威儀。劉秀十分惱怒,立刻召董宣進宮,吩咐內侍當著湖陽公主的面,廷杖董宣。董宣大聲申辯:「先別打我,讓我把話說完,我情願去死。陛下是一個中興的皇帝,應該注重法令。皇親國戚犯了法,應該同樣辦罪。現在陛下讓公主放縱奴僕殺人,還能治理天下嗎?」董宣說著 一頭向柱子撞去。漢光武帝連忙吩咐內侍把他拉住,董宣已血流如注。
武帝连忙命人把他拉住,董宣已经撞得血流满面了。
劉秀乃真英雄。凡是英雄都不喜歡孬種,英雄的本色是,即使是敵人他也喜歡,語云「英雄惜英雄」,就是這個意思。誰是誰非劉秀豈不知道,但是為了顧全湖陽公主的面子,他還是要求董宣給公主磕個頭賠個禮,打算就此了結此事。
最會打仗的漢光武帝劉秀
可董宣寧願把自己的頭砍下來,怎麼也不肯磕這個頭。內侍把他的腦袋往地下摁,董宣用兩手使勁撐住地,挺著脖子,巍然不動。
內侍稟告:「董宣的脖子太硬,捺不下去。」
劉秀也只好笑了笑,下命令說:「把這個硬脖子攆出去!」
事後,漢光武帝不但沒辦董宣的罪,還賞給他三十萬錢,獎勵他執法嚴明。
是為百姓做主,還是維護皇權的尊嚴,是百姓死活重要,還是皇家面子重要,是判斷一個社會正義是否缺失的重要標杆。以史為鑒,一個朝代越是政治清明,越是關注民生;相反,越是朝綱混亂,越是不顧百姓死活。
朝政清明,則剛正不阿的官員多,朝政昏暗,則貪官污吏多。從官員的為官操守大抵可以看清一個時代的真實面目。在主張皇權利益至上的時代,陰陽顛倒,是非不分,官員都爭先恐後同流合污,誰還敢做為民做主的清官?清官是清官制度的產物,貪官是貪官制度的產物。什麼種子結什麼果,誰能指望烏鴉蛋裡能孵出白天鵝?
項上有鋼筋的男兒,而今安在?
而今難再。回到古代。
「各位與那些昏官有什麼親,又與那些來告狀的人有什麼仇?」
說這句話的是東漢順帝時的尚書僕射虞詡。這個職務相當於副總理,虞詡身居如此高位,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確實難能可貴。
更可貴的是,他居然為一介百姓當面糾正皇帝聖旨。
東漢順帝
當時,甯陽縣的一位秘書(主簿)為了替縣令伸冤,不遠千里來到京城告御狀。這位秘書連續遞了上百次奏章,竟然始終無人問津,一擱就是六七年。該秘書不得已最後上書給順帝,言辭至為激烈:「臣是陛下的兒子,陛下是臣的父親。臣連續上了數百次奏章,竟然無一受理,難道讓臣北上到匈奴單于那裡去伸冤告狀嗎?」
這封信順帝倒是看到了,龍顏大怒,後果很嚴重。尚書們根據順帝的意思,判甯陽縣主簿為大逆之罪,按律當處以死刑。
時任尚書僕射的虞詡在順帝面前據理力爭:「甯陽縣主簿所申訴的,是他上司的冤屈;他一連上了數百次奏章都沒有送到陛下的手裡,這是相關部門的過失。」聽罷虞詡的話,順帝認為言之有理,下令赦免了這位主簿的死罪。
事後,虞詡責問尚書們說:「小民有冤屈,費盡千辛萬苦,不遠千里來到京城告御狀,卻不被受理,這難道是我們做臣子們的道義嗎?各位與那些昏官有什麼親,又與那些來告狀的人有什麼仇?」
此乃千古一問,問出一個社會的品格和倫理的底線。
當今社會形態,就其國格而言,可分為上中下三個層次。法治社會,無需清官,屬上流社會;人治社會,需要清官,雖然很難批量產出,但總歸江山代有人才出,屬中流社會;至於連個把清官也產生不了的社會,無以名之,姑且稱之為下流社會。所以,像包公、董宣們的橫空出世就彌覺珍貴,宛若優曇婆羅花現世,難得一遇。以此故,我們才有理由說,一個時代冒出幾個清官,是百姓的福氣,也是朝廷的福氣。于百姓而言,清官最大的作用是避免了冤上加冤;于朝廷而言,清官的存在證明了社會正義還沒有徹底喪失。至少,讓我們在慨歎之餘,還多少感覺到:那個社會還有點人味。
日新月異的上訪悲劇昭示法治困境。政黨監理司法,穩定壓倒一切,黨的利益至上,這些思路被無限擴大,並且被錯誤地生搬硬套到司法實踐當中,在這樣一種思路支配下,法官屈服于權力,法律讓步于穩定,正義屈從與政治,審判服務於大局,公平讓位於利益,其最終後果社會正義缺失,日積月累,積重難返,讓國家長期陷於維穩的怪圈而不能自拔,將會給國家和民族埋下巨大的隱患和災難。
儒者不可不優,治者不可不察。
楊開亮
作者:專制暴君
發表日期:2010-05-31 20:14:47
轉貼自:煮酒論史
轉貼日期:2010-06-15
老山羊曰:我自偷圖貼,與作者無關。
標籤: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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