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 文號:台商(98)北字第45號共2頁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副 本: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濟組。
主 旨:本會下(第十)屆理監事暨會長、監事長選務事宜,請 查照!
說 明:
- 一、本(98)年5月26日18:30假「湖畔酒店」1樓包廂臨時召集11位理監事及相關會務幹部餐聚討論旨述選務事宜,決議如下:
- 由蔡創會長寵恩、賴名譽會長燦賢及尤監事長傳枝(兼選務委員會召集人)3人擔任臨時選務糾紛仲裁組。
- 由於目前僅會員黃德修報名參選下屆會長,較無爭議,故選監工作準則採從寬認定原則。
- 會員出席之身分依據:持有出席證或授權委託書,兩份文件由秘書處快遞送達各會員。
- 會員未帶出席證出席,可現場補發,代理出席,若未攜帶授權委託書,其代理身分是否確定,由仲裁組議決。
- 會員僅限接受1會員授權委託出席及行使會員權利,公司會員若委由同公司非會員之人員代理出席並行使權利,除須有授權委託書外,另需有同公司之身分證明(如名片等),若有疑義,由仲裁組議決。
- 以宣布開始領票為會員出席本次大會報到之截止時間。
- 選票必須有選務委員會召集人加蓋商會印章始生效;依報到會員人數領票並宣佈與實際總領票數是否相符。
- 由欒祖祺及江昱儒2位理事負責領票事宜。
- 由巫俊德、蘇鵬展、顏憲富及曾仲兆4位理事負責唱票及記票事宜。
- 由朱景彬及嚴家奇2位監事負責監票。
- 設理事及監事2個票櫃,並以顏色區分選票及票櫃;投錯票櫃,視同廢票。
- 由選務委員會召集人宣佈15席理事、3席候補理事及5席監事、2席候補監事之當選名單。
- 由15位新任理事推選出新任會長及副會長;由5位監事推選出新任監事長。
- 由監察人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鄭副代表振裁公佈新任會長、副會長及監事長。
- 有關本次選務若有未盡事宜由選務委員會議決。
- 二、 出席本(26)日臨時討論會人員計有:蔡創會長寵恩、陳會長耀奎、李副會長國隆、曹副秘書長保麟、嚴家奇、朱景彬及廖文生3位監事;欒祖祺、王照淵、巫俊德、陳慶隆、蘇鵬展及江昱儒6位理事。
會長 陳耀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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