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不死人

十個令人驚詫的死刑倖存者故事

 

這裡列舉的人物都曾面臨死亡或受過刑具的懲罰,又因為天意或運氣的原因使得他們能夠倖存了下來與苟活一些時日。

 

10

伊莉莎白-普羅克托爾Elizabeth Proctor

約1652年

 

1692年,伊莉莎白•普洛克托和她的丈夫約翰在賽勒姆女巫審判中被指控使用巫術遭到逮捕。此後不久,法官們在賽勒姆集會就如何處決約翰和伊莉莎白及其他幾位巫師們展開了討論。雖然有朋友為他們向法院提出了請願與指證清白,但約翰和伊莉莎白最終還是被判定為有罪,並處以死刑。然而當時的伊莉莎白已懷有身孕,所以她可等嬰兒出生後再被處死。約翰也曾試圖爭取獲得暫緩執行死刑待遇,但沒有成功。1692年8月19日,她的丈夫約翰被處死。1693年1月,在獄中,伊莉莎白生下了一個兒子並按父姓給孩子起名為約翰。由於某種原因,法院收到了上級的命令因而沒有對伊莉莎白處以死刑,也是在1693年,總督認為有些人在沒有確鑿證據情況下被錯誤的定罪,於是下令釋放了153人。伊莉莎白是這批被釋放的囚犯之一。

 

有趣的事實是:在賽勒姆女巫審判中有150多位人遭到逮捕與監禁。29人被裁定犯有嚴重的濫用巫術罪。19名女巫(包括14位婦女與5名男子)被絞死。有一名男子拒不認罪,為迫使他屈服,竟被巨石活活壓死。另外至少有五位被告者在獄中死亡。

 

9

約翰-亨利-喬治-李

1864年-1945年左右

1884年,在李的家鄉英格蘭托基,艾瑪•凱西小姐被人用斧頭砍死,喉嚨給刀子割斷,房子也遭燒毀。警方逮捕了艾瑪的僕人約翰•李,裁定他犯有殺人罪並判處其絞刑。決定於1885年2月23日在英國埃克塞特監獄動刑。當李站在絞刑架上等待處刑時,釋放囚犯的活門出現了故障。連續三次都沒有打開!在一片混亂之中李被送回到自己的囚室,隨後不久,內政大臣建議減輕其罪行並改判他為終身監禁,永不得釋放。

 

有趣的事實是:李在監獄呆了大約23年後(現41歲)由於他不斷向法院提出對其案件進行複審的申請,於1907年12月被釋放出獄。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有人認為,李被釋放不是因為案件的是非曲直幫他申了冤,而是那原本要絞死他的刑具賜福了他一回。

 

8

威廉-杜爾

1724年

1740年,法院裁定16歲的威廉•杜爾在倫敦泰伯恩的村莊裡強姦和謀殺了一名少女。於是他與另外的四名罪犯一起被判處絞刑。在這段歷史期間內,罪犯的遺體通常由醫療培訓學院進行處理,因此,杜爾被處死後他的屍體就送到了外科醫生實驗室辦公大樓用來解剖。但在醫務人員脫掉其身上的衣服將他放到木板上之後,有位員工發現了他的呼吸仍然在動。待杜爾的呼吸開始加促後,醫生們給他放了些血,不到兩個小時後,杜爾就能從椅子上坐起來了。也就是在那個晚上,當局決定對其緩期執行,並將他的判處改為流刑。

 

有趣的事實是:泰伯恩成了判處死刑的委婉說法—例如,「去泰伯恩」意思就是給予某人絞刑。

 

7

佐利克漢-卡德克霍達Zoleykhah Kadkhoda

生於1977年

1997年,20歲的佐利克漢•卡德克霍達因受指控有婚外情而遭到逮捕。並被判處立即用石塊砸死的極刑。當時為了對她施刑,卡德克霍達整個人身體腰部以下都被埋入土中,但就在向她身上投擲石塊後不久,這一刑罰引起大多數村民的強烈反應,致使對她的刑罰得以停止。但最初人們還是認為她已經死了,就將其屍體送到停屍間,隨後卻發現她又開始有了呼吸於是又被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在其身體狀況得到好轉後,村民們代她向法院提交了要求豁免的上訴。

 

有趣的事實是:伊朗當局後來告知大赦國際說他們已解除了對佐利克漢.卡德克霍達的死刑判決,並在1997年11月26日將她釋放。

 

6

文瑟斯拉爾-蒙加利Wenseslao Moguel

約1880年

1915年3月18日文瑟斯拉爾•蒙加利在墨西哥革命的戰鬥中被抓獲。並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被判處槍決。蒙加利身上共被打了9槍,最後一顆子彈一名官員為確保他真正死亡近距離向他射擊打穿了他的頭部。然而蒙加利不知怎的卻存活了下來並成功設法逃脫。文瑟斯拉爾在被「處死」後,過著充實的生活。上圖是蒙加利於1937年出席在裡普利信不信由你的廣播節目中的照片,展現了子彈從近距離開槍射擊給他留下的疤痕。

 

有趣的事實是:有一首流行歌曲寫的就是文瑟斯拉爾-蒙加利。您可以在這裡聆聽它。

 

5

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

約1690年

約翰•史密斯是英格蘭人,他被裁定犯有搶劫罪,並在泰伯恩給予判處絞刑。1705年耶誕節前夕,他被押上囚車送向刑場,在吊掛了15分鐘後,有觀眾開始高呼要求對其實行「緩期執行」時,他才被放了下來送到附近的一所房子裡療養,在那裡他很快獲得康復。當史密斯被問及處以絞刑是什麼滋味時,他這樣回答了他的救護人員:「當我被關起來時,刹那間,感到身體重量的失衡讓我疼痛無比,神志也莫名的騷動起來,痛楚一個勁的向上沖直達腦門,似乎有一團烈火與刺眼的光線要從我的眼睛裡蹦出來,不久我就失去了疼痛的知覺。當我被放下來時,才開始慢慢恢復神來。氣血歸位產生的刺痛簡直讓我無法忍受,我所希望的就是那些執行的人能將我放下來。

 

有趣的事實是:上圖是1747年威廉•賀加斯的繪畫,它描繪了一幅死刑犯連同棺材被安置在「三層立體交叉木架」形的絞架囚車上開向臭名昭著的泰伯恩執刑的場面。為方便大眾觀看公開處決刑犯,正面的看臺上還豎立了一座「監官席」。

 

4

安妮-格林

約 1630年

安妮-格林是英格蘭一名22歲的女子,她大概是由於受到老闆孫子的引誘而不慎懷孕。可她卻對外隱瞞了自己的懷孕跡象並生下了一名早產男嬰,但嬰兒在出生後不久就夭折了。她試圖隱藏嬰兒的屍體卻因失敗而被人發現,格林受控謀殺,並被判處絞刑。執刑時,安妮•格林爬上梯子走到絞刑架,用絞架上的繩索套住脖子,然後將梯子踢到一邊。大約過了半小時後,她被放了下來放置在一個棺材裡送給了當地一位在大學教授解剖學的醫生。當醫生和其他一些工作人員打開棺材準備進行解剖時,他們發現「屍體」仍在做呼吸運動並聽到了從她喉嚨裡發出來的聲音。在給她喂了些熱飲料後她張開她了眼睛。隨後的治療醫務人員給她放了些血,在被處決絞刑12個小時後,安妮?格林能開口說幾句話了。在她奇跡般救生後參加執行判決的法院庭警和牛津的監獄長同意對安妮?格林應暫緩處刑。後來格林結了婚,生有三個孩子,在那次著名的判處後她又活了15年。

 

有趣的事實是:在這段期間內最常見的動刑方法是將犯人的腳吊起來,使他們的身體向下對產生強大推力,以便被處以絞刑的人死得更快。而在19世紀後半期前英國給犯人處以絞刑的做法通常是用繩索扭斷其脖子。

 

3

約瑟夫-撒母耳

約1780年

約瑟夫-撒母耳出生於英國,1801年他因搶劫而被流放到澳大利亞。此後不久他又加入了悉尼的一個黑幫組織入室洗劫了一貴婦家產。殺害了一名被派遣到貴婦家安保的員警。但他們很快被抓獲,在審判會上,約瑟夫-撒母耳承認了自己的偷竊行為但否認參與過謀殺活動。而該黑幫組織的頭目由於犯罪證據不足被釋放,約瑟夫?撒母耳卻被判處絞刑。1803年,撒母耳和另一名罪犯被用車運到了帕拉瑪塔,那裡彙集了數百名前來觀看執行絞刑的人們。在祈禱完畢後,開始對他們施刑,但他沒有被絞死,套在撒母耳脖子上的繩子竟然突然折斷!劊子手試著把繩子又套了一次。而這一次,繩子滑落了,他的雙腳接觸到了地面。在人群的一片譁然中,劊子手試了第三次而繩子再次被折斷。這時,有名軍官快馬加鞭地將剛才發生的事情給總督作了彙報,隨後對他的判決也改為終身監禁。因總督和其他一些官員認為:這是上帝的旨意,撒母耳不應該被處以絞刑。

 

有趣的事實是:撒母耳是澳大利亞最早的猶太人定居者,他不能被處以絞刑的事蹟後來廣為流傳。

 

2

瑪姬-迪克森

約 1700年

18世紀初,瑪姬•迪克森居住在蘇格蘭的愛丁堡。她的情況與安妮?格林非常相似。1723年遭丈夫遺棄後,迫於生計她南遷到蘇格蘭邊境的凱爾索。在那裡為一家旅館老闆工作以支付基本的住房費用,同時與老闆的兒子也開始了新的感情關係,不久便懷孕在身。為了不讓老闆發現以免失去工作,她極力隱瞞了自己的懷孕跡象。後來生了個早產兒可孩子在出生幾天後就死亡了。當時她打算把嬰兒的屍體投放到特威德河,但未能如願最後只得把孩子的屍體扔在河岸上。也就在同一天嬰兒的屍體被人發現,瑪姬受到了追究,1724年,她被指控犯有隱瞞懷孕跡象罪並被帶到Grasssmarket作公開執以絞刑處理。處決後,她被宣告死亡,屍體送到Musselburgh進行安葬,然而途中出了點意外,人們聽到了木棺裡傳有敲打聲。打開蓋子一看發現瑪姬她還活著而且健康狀況良好。司法界認為這是上帝的旨意,於是把她釋放,後來活了四十年。

 

有趣的事實是:瑪姬在當地出了名,當地人還給她起了個別名叫『半路生』瑪姬。上圖所拍攝的酒吧照片是愛丁堡一個擁有老字型大小且流行以死亡為主題的公眾聚會場所,它是以瑪姬•迪克森為命名的。

 

1

威利-法蘭西斯

1929年 - 1947年

1945年16歲的法蘭西斯在路易斯安那州的Martinville被指控謀殺藥店老闆。但9個月時間過去了此案仍末破解,直到法蘭西斯因一無關的犯案被拘留才水落石出。警方聲稱在他的口袋裡發現了攜有屬於藥店老闆的錢包。此後不久,法蘭西斯在警方的審問下以書面形式供認了自己的謀殺罪行。隨後他向警方坦白交待了他處理犯案手槍套的場所。儘管寫了兩份獨立的書面供詞,法蘭西斯並不認罪。州政府指定的辯護律師也認定他有罪,於是沒有召喚證人與提出任何辯護。審判開始兩天后;法蘭西斯被裁定犯有謀殺罪,並宣判用電椅予以處死。1946年5月3日,在執行過程中,當致命的振盪電流往他身上急沖時,有目擊者說,他們聽到了小夥子的尖聲喊叫聲「把它關掉!把它關掉!讓我呼吸!」。另有一份報告陳述了他說的話:「我不會死的!」電椅未能使威利-法蘭西斯死亡。最後結果證實是由於一個醉酒的獄警沒有對可擕式電椅進行合理的裝配。

 

有趣的事實是:在這次拙劣的執行後,法蘭西斯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列舉出種種對他的刑罰違反了第五,第八和第十四項修正案的權利。該上訴被駁回,在距他第一次處以死刑一年多後,1947年5月9日威利-法蘭西斯被處死。

 


撰稿者: Blogball
原名:十大令人驚詫的死刑倖存者故事
發表日期:2009
轉貼日期:2010-08-02


本文及圖片於 PCHOME新聞台-北斗星 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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